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3-12-18 22:12:22
海上保险合同可以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类:1、按承保方式分,,可分为四类:(1)逐笔保险合同。它是仅就某一项具体的利益进行保险而订立的合同。(2)总括保险合同。它是把同种类的不同利益以同一条件一起投保的合同。(3)浮动保险合同。它是长期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的单位,为减少与保险人商洽的麻烦,与保险公司订立一个总的保险合同,承保一定时期内所有运进或运出的货物。(4)预约保险合同。一般没有总的保险金额限制,所以也称为开口保险合同。2、按保险标的分,可分为船舶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费保险合同等。3、按承保的期间分,可分为定期保险合同、航次保险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