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5-12-02 14:12:24
3.15之新说保险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因为其性质的特殊性,有关保险免责条款的纠纷在合同纠纷总量上也占了一定的比例.15维权大行动的开启,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知识。
(一)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
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
(二)免责条款基本生效条件
一、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出具书面的保险条款。
二、保险人必须就条款中的(即除外责任)向投保······【阅读全文】
(三)免责条款的“瑕疵”解说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