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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须知

        注意事项

    一、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二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渠道,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和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 三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并充分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内容条款;四是应注意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时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约定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等行为,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的高速快捷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汽车出事率较高,容易给他人带来伤害,为了维护无辜受害者的权益,国家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承保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第三者责任险为必保险种。它主要的作用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便于相应的处理。未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不得上牌照或年检。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1991 年9 月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 号 ) 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 800 元、 1040 元、 1250 元、 1500 元、 1650 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 x(1- 免赔率 )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 x(1- 免赔率 ) 对第三者责任险赔款进行计算时,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赔款计算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据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当调解结果与责任认定书不一致时,对于调解结果中认定的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的金额,保险

    2 、对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项目但被保险人己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

    3 、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赔偿第三者的金额,如精神损失赔偿费等保险人不予承担。

    4 、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以上简要介绍了一下第三者责任险的基本情况,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车族朋友对这一险种有所认识和了解。这样,在投保时就会心中有数,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投保索赔窍门

    最好自己直接投保而不要委托中介办理,因为多数保险公司对直接上门或通过电话、网络进行投保的车主都给予 10% 至 20% 的优惠,以节约支付中介机构的费用。

    客户投保时最好先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网点全、服务意识强的公司。有些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在投保的时候向客户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而一旦出险,常会引起索赔纠纷。

    投保时要去保险公司的正式营业场所,或是持有保监会核发的《保险行业代理许可证》的代理网点办理,这样真实性更有保证。在办理投保车辆险之前,你应该验看对方代理车险的相关资格证书。

    投保以前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要完全理解,向经办的业务人员了解出险以后的具体的注意事项。应尽可能多向经办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好足额投保,就是车辆价值多少就保多少。有人为节省保险费而不足额投保,如 20 万元的轿车只保 10 万元,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就不能得到足额赔付。此外,如果你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即使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再投保,也不可能拿到双份的赔款。

    索赔时也有一些窍门。如果车辆仅仅是一些刮、蹭的小毛病,不妨自己花钱修理,保险条款中规定,一年不出险的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 10% 的投保优惠。因此,如果修理费用不太高,自己修车要比找保险公司更合算。

    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譬如说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你可以让他们出具书面的理由,日后对簿公堂时可以将它作为证据。

    同车部件之间的碰撞是否属于《车辆保险合同条款》中的碰撞险?

    《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基本险第 1 条的解释中指出“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意外撞击。”这里的撞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撞击发生的车损;二是保险车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车货视为一体,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撞击发生的车损。因此,车辆部件间的撞击如引擎盖与玻璃撞击就不属于碰撞险所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得到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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