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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人的三包期限

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3-12-18 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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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麻烦,在购买了电动剃须刀、MP3等消费品后,由于耳机、刀片、网罩等所谓配件出现问题,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一不留神就过了七天或十五天的包退包换期限,但商家退换或修理时,却被告知配件不属于保修范围,消费者必须用不菲的价格购买,而且这种配件还必须使用原厂原配的,如果消费者擅自使用其他品牌,如果发生意外,厂家不负任何责任。  电器配件究竟该不该保修?商品七天和十五天的三包期限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剃须刀、MP3这些商品配件是否属于国家“三包”范围,而且还要看是否属于性能性故障,即主要的功能能否使用。同样要看刀片、网罩、耳机等是否属于配件,这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是配件,因为容易磨损等原因,商家或生产厂家没有保修的责任。  电器配件究竟该不该保修?事实上探讨的是商品“三包”问题。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有瑕疵,消费者在购买后都可以去更换或退货。其中,退货是按《合同法》规定,是解除买卖合同,恢复到合同达成前的状态,这是对商家最严厉的处罚;而换货则是指买卖合同继续执行,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商家应提供同样价值的产品。  质量违约是不能按照使用时间进行处理的,而应该按照质量违约程度。如果存在重大质量违约,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的功能,甚至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商家或生产厂家都应允许消费者退货;而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重大质量违约时,应给消费者更换产品或提供保修服务。而在维修方面,质量问题要区别对待。因为瑕疵是分表面和隐性的,有的商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才会出现质量问题或瑕疵,这时候如果规定具体退换时间是不合理的。  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商家承诺或“三包”规定,表面上是善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做法,而且比《合同法》等要求更细致更具效力,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实际上是限制了消费者在更长时间内的消费权益。林光伟表示,从法律上看,7天、15天等的时间限制,事实上是规定消费者必须在这段时间内行使权利,此时间过后,商家或生产厂家却获得了免责,这其实是对消费者消费权益的剥夺。  除了配件的保修问题,针对配件的高价售卖,律师认为要看商品配件是否在国家有关的限价商品范围内,现在国家对一般商品价格没有明确限制。林光伟表示,如果商品或配件的价格超过产品合理的价格水平,而消费者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高价时,是违反《价格法》的。他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就被锁定,而商家或生产厂家是利用这种锁定或垄断优势,以高额价格赚取该商品的延续利润。这也是缺乏商业道德和没有远见的行为,并涉嫌欺诈消费者。他说,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能并未被告知配件的具体价格,因为如果知道配件这么贵,消费者可能不选择这件商品。而配件被随机器“赠送”,这实际上给消费者一种错觉,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对商家和生产厂家来说,这也是没有远见的做法,因为虽然在短期内获得丰厚利润,但事实上已对商品品牌形象造成损害。  (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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