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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三项改革青岛会议精神意见的通知 现将《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三项改革青岛会议精神的意见》予以转发,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三项改革会议精神,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扎实推进我市的三项改革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等三项改革工作关系到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我市三项改革工作总的来说进展较好,在一些方面已初步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制度,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应该看到,三项改革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不配套,改革的效果离上级的要求和市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妥善解决。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医疗保障和医药卫生工作的要求,把贯彻青岛会议精神作为我市进一步推进三项改革工作的一个新契机,坚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注重实?QUOT;的原则,努力把我市的三项改革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和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确保三项改革顺利进行三项改革工作涉及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利益调整,推进三项改革工作,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因此,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宣传部门的衔接工作,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积极宣传三项改革。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重点,把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投身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抓好卫生行风建设和卫生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结合当前全省卫生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把行风建设贯穿于三项改革的全过程。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领导和协调,坚持三项改革同步配套推进三项改革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必须统一协调,同步推进。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三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和协调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体改、发展计划、财政、物价、人事、卫生、社保、药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有关措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分类指导。医保制度要着眼于机制转变,形成并完善统一筹资、大病保障、供需双方制约的新机制。医药卫生体制要向注重内涵、提高质量和效益转变,向法制化、全行业管理转变。要坚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同步推进,建立起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卫生机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机制,实现"三医联动、三改并举","相互促进、联动推进"。要探索建立改革效果的评价体系,按照改革实践效果及时调整有关政策,把改革引向深入 为随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度,市卫生局要会同市体改、药监、社保、财政、发展计划、物价等部门,将我市三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以季度简报的形式报市政府,同时通报各区、各部门和有关医疗单位 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三项改革青岛会议精神的意见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7月28日至30日,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这次会议是继去年在上海召开的三项改革工作会议之后,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回顾了全国三项改革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了各地改革的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经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如何贯彻三项改革青岛会议精神,加大我市三项改革工作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规范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现行政策与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的衔接工作。尽快完成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制定和审议工作,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现行一个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扩充为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四个层次。进一步降低非户籍职工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狠抓征缴扩面工作,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扩大常住人口职工的医疗保险参保率。要引入竞争机制,积极设立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同时加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的步伐 (二)抓紧抓好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抓紧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制度等配套政策,制定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障机制和管理办法,抓紧修订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适度调整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资金分配比例,正确处理好医保、医院、投保人三者的利益关系,适时调整住院费用偿付标准。要用法律的形式把行之有效的医改政策、规定和办法固定下来,促进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深化改革 (三)进一步探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修订完善我市现行8个配套管理办法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过快增长,确保基金平衡 二、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开,从"办卫生"转到"管卫生",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有序地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和规模,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机构、医院床位、卫生人力资源、卫生设备、卫生事业经费等卫生资源,重点发展健康教育、社区服务、疾病控制、中医药、重点医学专科、医疗急救等六大领域。加强对各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优化配置区、镇级卫生资源,实行卫生资源的属地化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许可准入制度。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充实卫生监督队伍,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公共卫生、医疗执业的监督职能,实现卫生监督综合执法 积极推行办医体制的改革,探索发展营利性质的股份制医院、中外合资医院、私立医院等多种所有制医院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在坚持公有制办医为主的同时,允许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医疗机构,允许个人和法人以参股、租赁、购买等多种形式参与医疗机构经营,加快中外合资医院改制步伐和肿瘤医院、口腔医院改为企业承办的步伐。通过办医体制的改革,引入新的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有序竞争 (二)采取有力措施,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和社会负担1.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按《深圳市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严格药品收支结余两条线管理。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或所在区域,将药品收支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卫生行政部门,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进行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合理返还。药品收支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医院医疗成本和发展建设,也可根据需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医疗机构要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药品支出核算,严格掌握药品支出标准及成本列支范围,确保药品支出核算真实、准确 积极稳妥地进行医院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店的试点。可先选择2至3家不同类别的医院进行试点,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定点药店的选择相配套,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开。市卫生局、体改办、药品监督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制定试点办法和配套政策,并组织、指导试点工作 2.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预防和纠正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零售价格。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药品和医疗材料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今年年底,我市要达到全市药品统一招标占20%、医院集团式联合招标占50%、医院自行招标占20%的目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所列药品,原则上纳入药品招标采购的范围。要公布各医院的招标比例结果,追究不进行招标的责任 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形成的实际中标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市物价局要参照中标价格,合理调整药品的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在确定自主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时,应以中标价格为基础,顺加合理差率,把药品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给群众 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3.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逐步由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过渡;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药品价格管理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定价原则上要按社会平均成本制定,对供大于求的药品要按社会先进成本制定。规范销售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政府定价的药品,由市物价局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政府定价销售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对自主定价的药品不得虚列成本、虚高定价。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应在不超过药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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