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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防盗门、对讲系统及信箱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珠海市公安局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防盗门、对讲系统及信箱工程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内容:防盗门、对讲系统及信箱工程 1项 2、用途:防盗门、对讲系统及信箱工程 3、完 工 期:第一部分工程为安平台1号、胡湾里、红旗街、光明街小区防盗门及门禁系统工程,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第二部分工程为安平台55-58号、梅溪公安城、香宁一街防盗门及门禁系统工程,完工期为收到用户方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31日起至2010年6月13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五、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最新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建筑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若为外来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本年度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九、本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最新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若为外来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本年度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徐毅贞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2558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何翊兰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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