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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之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其规定,法律另有规定。接下来将由武汉专业合同律师 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专业合同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应当返还行为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在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可撤销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当然,合同无效,自始无效,不能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主要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误解,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背道而驰,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迫切需要或危机情况,迫使其违背初衷,接受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
当发现合同符合上述可撤销条件时,如果要撤销合同,应尽快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很可能在排除期间消除。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属于有效合同,即在被撤销前,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接下来将由武汉专业合同律师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专业合同律师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