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3-12-18 22:12:13
近日福山区天创国际城两栋公寓楼产权缩水“30年”,千户业主受牵连;原因是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理解写着产权年限是70年,但是到了4年后办房产证时竟然成了40年,相关开发商说是工作失误,填错了合同。根据记者连日采访中,天创国际城两栋公寓楼有不少业主提出:开发商当时跟业主签合同时,写了产权是70年,后来俄然“缩水”成了40年,感触是在忽悠业主。对此,烟台律师强调开发商要实事求是对业主的权益负责,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烟台律师认为,开发商私自改动土地运用年限的行动明显涉嫌欺诈。买房者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对两头都具有规矩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好。
开发商在明知公寓楼是商业用地,运用年限为40年的前提下,依然将购房合同中的运用年限写成70年,使得千户买房者误认为房屋产权是70年,从而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并支付房款,这种行动可以认定为欺诈行动,应当承担规矩职责,补偿住户的经济丢掉。《合同法》规矩,因一方差错构成合同条款无效给当事人构成丢掉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补偿。
此外,如果业主取得的土地运用权证上的土地运用年限没有抵达合同约好的年限,开发商的行动也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