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6-11-15 09:11:01
法院本是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日前,珠海市金湾区法院民二庭“多管闲事”,向珠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受到该公司的重视和好评。
据了解,2011年,金湾区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宗,2012年,该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至44宗。金湾区法院民二庭发现,这些案件多因小区管理水平、物业费交纳等问题所引发:业主指责作为“管家”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认为业主不交管理费导致公司运作困难。
于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二庭多次将法庭搬进了小区,针对业主提出的管理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促使大多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
为彻底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矛盾,避免再次发生讼争,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金湾区法院民二庭法官结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近期案件出现较多的珠海市某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出该公司应重视安保工作、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完善书面催收程序等具体而贴切实际的建议。
该公司收到金湾区法院民二庭发出的司法建议后非常感动,认为法院帮他们找出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漏洞,并承诺将根据司法建议切实整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真正减少与业主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