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合同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htlawwh.com/ 时间:2016-10-10 09:10:59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案由:代购代销合同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支付原告货款86,859.37元,于2005年12月31日前履行;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3,184元由被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